“执政党”的“合法性”
尹慧珉读书笔记
关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地位转化问题,我最初是见之于潘岳的文章,那是智囊上书流传于民间的内部文件。关于政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则见之于近年的网上及流传文件。际此十六大召开之际,《南方周末》于11月7日用1-4四个版的篇幅,以“为中国开创‘世纪之门’”为题,刊登了一篇有关这两个问题的讨论记录,参加者有九位专家,其中三位是中央党校教授,其他亦皆知名之士。对于这两个深感兴趣的问题,我还是第一次在公开的报刊上看到(或许是由于我孤陋寡闻),其发言内容也说得很明白,故将其摘抄于下。因为全是抄录,都不加引号。段落之间有显得不够衔接之处,也不用自己的话去起承转合,以保其原汁原味。
承认“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这个命题,是一重大突破。
我以前不敢用“革命党”这个词,因为很容易被人反问:难道我们现在就不革命了?只是后来中央领导也使用了这个概念,说我们现在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样说很简洁,如果不钻牛角尖,也很明了。在大家都认可的前提下,可以用来表明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情况。
因此自然要探索政党的规律。很多人会说:你不要跟我说政党有什么发展规律,首先要弄清党的阶级性。就是说,只谈这个党和别的党的区别性,不谈有没有共性。看不到普遍性的东西,似乎共产党和别的党根本无法比较。你是执政党,别人也是执政党,怎能没有共性呢?现在承认有这个转变,确实是一种重大的突破。
执政党与革命党的主要区别
一般来说,革命党是以某个阶级为基础,它存在的价值在于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因此,首要的工作是进行阶级分析: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分化谁。作为执政党则不同,在意识形态里强调阶级调和、阶级合作,通过社会合作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执政党一般都比较强调民主、协商。
革命党的任务是夺权,变成执政党后任务是用好这个权。过去夺权的时候是给了老百姓以许诺的,这些许诺都要在掌权以后去实现。
革命的前提就是认为现存这个社会不合理,要推翻它,掌权后,如果继续用这套思维去思考问题,就很麻烦。如果仍然只代表个别阶级,将别的阶级统统排斥在一边,甚至消灭,就会出大问题。执政党不能让社会各阶层之间成天斗来斗去,必须想方设法整合各方面的力量。
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53年了,为什么现在才提出这个问题?
1944年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实际上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在和黄炎培的讲话中也提出了执政的方法是民主。但中间经过了许多曲折。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提出了三大问题:“执政党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算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这是重新向执政党转变的开始。
1982年,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把共产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相应地提出要发展高度的民主。后来邓小平指出要把党建设成为引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应该说,这些说法都是执政党思维的体现。
为什么这一转变现在显得尤其迫切?
在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执政党以后,革命党思维之所以仍然相当长期地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选择了计划经济。我们曾经坚定地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建立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的,批判它的无政府状态,批判它无法克服的基本矛盾,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人人都为自己的利益干生产,和社会需求矛盾,最后导致经济危机。于是就要把一切统一起来,按照社会需求去制定计划,按计划执行。需要多少生产多少,不会过剩,也就不会有危机。这样一套设想必然要求高度集权的运行机制。这种模式和领导革命战争的那一套模式非常相像也非常适应,因此,计划经济的观念不改,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不改,革命党模式的存在就有基础。
实行市场经济后,情况发生变化,逐渐发现那套方法对管理这个国家行不通。那样一来,老百姓变成了统统是没有思想的“螺丝钉”,由你去决定他干什么不干什么,决定他房前屋后该种什么,那不行。要靠人民群众都能动起来,整个社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后来发现,管理国家的办法在全世界都是差不多的,都得靠人民群众自己能动起来,这才终于弄清楚,执政是有自己的规律的,和搞革命不是一回事。
是否应当重视执政党的合法性这一概念?
合法性是政治学的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具体说,合法性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人民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这就是合法性。合法性的丧失就意味着人民对政权不再信任、支持和认同。
建国之初,我们的合法性是革命的合法性。中国人民当时是用行动投票。老百姓支持共产党夺取政权,夺取了以后,自然也支持拥护共产党用权执政。
建国之后,也“抓革命、促生产”,但实践证明,这样的做法在相当长时间弊端是明显的,政治上不断动荡,经济上一度濒于崩溃,到文革后期,合法性开始出现问题。
邓小平复出后,当即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靠经济发展换取老百姓的支持。这段时间,中共执政的合法性是通过经济建设,经济绩效来体现的。
但是,仅仅依靠经济发展,并不能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根本基础。因为,一方面,经济发展是有自身规律的,不可能永远高速发展;另方面,中国经济基数原来很小,基数不断增大,就不能总是保持百分之七、八的水平
现在较多的观念是:只要经济发展了,人民就会拥护,只是这样想,就会出现合法性的困境。一些国家当他经济还在发展的时候,合法性没有问题,一旦经济稍微露出一点问题,政权就面临危机甚至倒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都是例子。
党的政治合法性并不仅表现在当它给人民带来正面利益的时候受到支持和拥护,更在于当它不能给人民积极利益的时候能得到人民的谅解。不要以为只要蛋糕做大就能够化解一切矛盾或危机。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政府控制国民经济的能力越来越弱,如果继续将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上,无异于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一个异己的偶然的力量。
执政党的合法性应靠什么来维持?
主要靠体制和制度,就是民主的制度。这可以使统治秩序和它的绩效脱钩,合法性包含三个层面:政治共同体(国家、集团)、体制、统治者。三个层面是分开的。一个人可能不支持统治者,但拥护这个体制,一个人可能不喜欢这个体制,但拥护这个共同体。
在西方社会,政党轮流更替,基本的政治秩序合法性并不因此受影响。领导人犯错误,跟统治秩序没有关系。克林顿有性丑闻,老百姓骂这个人,但不会有人说总统制、三权分立的体制有问题。
我们的问题在于,把这三个层面过于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了。常见有这样的公式:反对党的某个领导人就是反对这个党,反对党就是反对社会主义,就是人民的公敌。从合法性的角度讲,这种联系是很不利的。
民主制是使这三个层面相互区分的最有效机制。
我们也应处理好合法性和效率二者之间的关系。对这两件事,执政党不能过于偏向一边。只强调效率,容易造成集权的体制。
出现这种现象和一些更重大的理论问题没解决好有关。例如,政党的权力边界在什么地方?讨论这个问题容易被人扣一顶帽子,叫做“削弱党的领导”。于是正确的边界区分难于做到。
提出了这个转变问题后如何破题?
一个重点是要实现党的现代化。
我们党的现代化程度还很不够。邓小平说我们党有五个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弊端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不符合政治文明的要求,不符合现代政党的要求。
通过把工人阶级的范围放大,如承认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使更多的社会阶层进入共产党内,固然可以扩大党的基础,但这样做仍然有局限性。因为工人阶级的范围不能无限度地扩大,这个思路还是不行的。
最重要的还不是让什么人入党,而是要改一改党的运作模式,核心问题还是体制,要建立一种与革命党时期的“动员模式”不同的民主模式。
基层民主实验值得肯定,它甚至能推动党内民主的实现。老百姓发现村长、乡镇长都可以选,虽然选了,但支部书记还是最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委矛盾”。这个矛盾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两票制选党支部书记,谁当支部书记也得让老百姓投一票。这种尝试将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合法性。虽然也有弊端,毕竟走了群众投票这套程序。
但对此不能寄予过高希望,因为基层民主运作起来非常困难,在整个从中央到地方纵横交错的权力体系的大环境下,它的生长空间非常有限,遇到不开明的上级领导就会夭折。
发展民主政治的问题,还是必须从党内民主突破,从高层开始。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实质性的推进,不能在外围打转,时间已经很紧迫了。
更重要的是法治
除了发展党内民主,建立民主制度以外,关键的一点是要确立起法治的权威性。就其有效性来说,任何政党、任何领袖的权威都不及宪法法律的权威。
光要求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还不够,更需要的是利用其执政党的地位维护并确保宪法法律的绝对权威。
执政党党章中,有“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但这还不够,还应在这基础上再加上一句:“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少数还是多数,下级还是上级,全党还是中央,都服从宪法、法律和党章。”
我认为,在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都在增大的背景下,政治改革的选择余地并不大。无非是三种:1,以不变应万变,不做实质性的变革。这是最容易也是常人最可能的选择。2,以法治为导向,以变革吏治为核心。这是最困难的,是冒着风险主动变法求新。3,以民主为导向,以“扩大人民权力”为核心。这不大可能是“选择”的结果,而是第一种选择归于失败后的后果。
单纯实行民主还不够,没有法治的民主是脆弱的。中国社会最大的弱点是缺少法治的传统与精神。有民主缺法治,将得到最糟糕的制度,将使金钱政治泛滥,黑社会兴旺发达,社会四分五裂。在近二十年来的第三波民主大潮中出现的多数“新兴民主国家”中就有这样的教训。事实上,西方各国在实行民主的同时,都是辅以深厚的法治传统和对政府的权力制衡。法治的政体是任何一种“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基础。目前的问题是要使法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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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教授们的措词有的较直率,有的较委婉,都被我不很科学地“一锅烩”摘录在上面。总的看来,还是很有意思。把他们的弦内、弦外之音加在一起,再加上我自己的体会,我认为关键的意思有这么几点:
1,当局已承认“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这一命题,因而可以公开讨论。前不久还不行,人们怕一提这个将被扣上“现在就不革命了?”的帽子。
2,凡政党皆不但有个性,亦有共性。每个政党都宣称自己是代表某个阶级或宣布其政治主张,这是个性;但它们都志在取得政权,领导国家,这就是共性。承认这一点,才有了探讨其共性及规律的基础,否则。特别是对于“特殊材料制成”的政党,就没有探讨的必要和可能了。
3,既承认凡政党皆求执政的共性,跟着也就可以谈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了。即:你当执政党是否合法,人民是否真正支持你?
4,进一步研究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建国之初因革了腐朽旧政权的命,夺了权,人民自然拥护而有了合法性。后来逐渐显露毛病,到文革时合法性出现危机。小平复出后合法性恢复,其基础是经济发展。
5,但单靠经济是不行的,它也不能总是平稳发展下去,因此要搞政治体制的改革,使个人、政党、国家三者脱钩。这是当前的迫切任务。
6, 政治改革要实行民主,更重要的是法治。尤其要强调执政党本身的问题,不但要服从宪法和法律,而且要运用自己所掌之权维护和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不论是上级还是下级。………”都得如此。这段话本极普通,但对照近日之实际,实是给执政党出了个难题。
7,政治改革的三种选择那几句话也很值得玩味。其含义是:第一种选择是“以不变应万变”,即不改革,第二种是主动改革,第三种其实并非自己的选择,而是顽固不改革的后果,即失败而被迫改革,也就是面临将丧失合法性的危险。 (2002/11/15)
2002年11月22日五柳村陶世龙制作,尹慧珉保留一切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