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与贫穷无关

秋风

面对恐怖主义,人们需要反思。有的人得出结论说,要根除恐怖主义,必须减少贫穷;有的人说,应该减少国际秩序中的不公正。这些当然都是很有道理的。中国古人早就说“仓廪实而知礼节”,人们如果过上体面、富足的生活,那么,他做坏事的机会成本比较高,在犯罪的时候可能会有比较多的顾虑。

然而不过,在我看来,有些人鼓吹通过帮助穷人来铲除恐怖主义,未免文不对题,而且是对穷人的侮辱,似乎穷人就会搞恐怖主义,就会容易犯罪。在我接孩子路过的院里,贴了一张安民告示:最近院内施工较多,请居民注意安全!这意思就是说,民工具有比较强烈的犯罪倾向;而我们的报纸在报道公安战线的先进事迹的时候,也总是不忘加上一句,外来人口犯罪率上升还是下降了云云。现在,人们却在暗示,穷人似乎跟恐怖主义有某种关联。

这是完全荒唐的暗示。我的看法是,人们之所以搞恐怖主义,绝不是因为贫穷,某些人支持恐怖分子,也不是因为贫穷。阿富汗有那么多穷人,可是本国竟然并没有多少恐怖分子,相反,都是些外国人聚集在那里搞恐怖主义。天下贫穷的人多得是,但他们都在努力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善自己的境遇,从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贫穷与恐怖主义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

事实上,世界上最著名的恐怖分子,无一例外都是富人,都是写有“理想”、有“思想”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比如日本赤军,爱尔兰共和军,胡狼卡罗斯等等。同样,恐怖行动高发的国家,反倒都是富裕的国家,而不是贫穷的国家。

恐怖行动是深思熟虑反社会的方式,而不仅仅是环境所迫而作出的本能反应。一个人陷入贫困之中时,他们会努力通过正当的努力而改善自己的境遇,他们可能去乞讨,而不会去偷盗,去抢劫;当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他们可能选择反抗,但他的反抗也是在某种规则之下进行的,而不是肆意屠杀无辜,就像电影《杀手里昂》中的名言:“No children, No Woman”。

因此,恐怖主义是有些人自觉地反抗社会的方式,就像有些人选择偷盗、杀人一样,完全是个人的自主选择,而不是环境所迫。他们可以过上安稳的生活,也可以通过和平的手段改进自己所在社会、民族、阶级的状况,但他们却被狂热的理想控制,他们相信自己有权为了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毁灭另一部分人的生命。其实,他们是为了他们所宣称要争取的那些阶层、民族、宗教的利益吗?值得怀疑。

我们在反省恐怖主义的时候,不能走火入魔,否则,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打击恐怖分子,就像有的人反省残忍的犯罪活动时要整个社会反省那样荒唐。这种反省貌似深刻,实际上混淆了最基本的是非问题:犯罪就是犯罪,任何社会境遇都并不必然导致人犯罪;有些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们选择了犯罪。恐怖行动就是恐怖行动,任何社会环境也并不必然就导致一个人去进行恐怖活动;他们之所以进行恐怖活动,是因为他们自觉、自主地选择进行恐怖活动。他们是自己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因而必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

只有在这种假设基础上,社会的法律体系才能得以维系。否则,如果我们可以把犯罪行为归因于社会环境,把恐怖行动归咎于贫穷和不平等,那么,社会还有什么理由惩罚犯罪,各国政府还有什么理由打击恐怖行动?社会、包括受害者都应该一直反省才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假设是个人主义,是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混淆了个人选择与社会环境,那么,受害者和加害者没有任何区别可言,现代法律体系就不复存在了,人类也将没有公正可言。

一个人过上了幸福生活,他没有理由感激社会;那是他个人奋斗的结果,或者是他的好运气;同样,一个人如果犯了罪,进行了恐怖活动,那也是他个人自觉选择的结果,他不能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贫穷,推给社会不公正。

我们应该努力消除贫穷,努力争取公正的国际社会秩序,但谁也不能保证,全世界所有人通通富裕起来后,就不再有恐怖活动,谁也不能保证,有钱人就不去搞恐怖活动。我的结论是:恐怖活动与个人是贫是富、是公正或不公正,没有任何关系。

(200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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