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无知?--质疑潘维博士( 二)
陶世龙
2、“绝对的小政府”?
潘维博士说,中华传统政体是“绝对的小政府,治理着辽阔的国土和众多的人民。传统的县比今天至少大一倍,但一个县只有一、两个由国家付工资的官员,没有专门的税务机关,专门的法律机构,也没有庞大的常备军。”
本来大是相对于小来说的,现在潘博士肯定为“绝对的小政府”,斩钉截铁地作出这个结论,有什么根据?没有。说他是在胡说本不为过,但作为学术讨论,可不能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尽管他是在信口开河,驳斥他还是得去认真查证。
那么就来查一查看。
“一个县只有一、两个由国家付工资的官员”?
据我所知,过去中国有些穷县小县,官员的确很少,但决不是一、二人,而且潘博士不是作为特例而是概括一般。潘博士或许会说这是指从朝廷支薪俸的,地方开支的佐杂人员不在其内,但按照当时朝廷的定制也不止此数,何况地方开支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样是老百姓负担。
一个县究竟有多少官员?其实很好解决,在网上一搜索就出来了。
下面是明史职官志中记载: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属,典史一人。
有品级的官员是不多,但至少也有4人。这几个官员要完成他们的任务,必须还要用人。
下面 是职官志中列举的他们的任务: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人口太少的县,官员有减少,但这不是普遍现象。何况除了县衙门,还有其他行政机构的官员。他们有:
“儒学。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这是每个县都有的,对其官员在我的老家称为“学老师”,也是有官阶的,相当校长加教育局长。这个传统到今天还有保存。校长相当于县团级、司局级、副部级之类便是。
“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
相当刑警加武警,这当然是每个县都不可少的。
“驿。驿丞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裯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支直于府若州县,而籍其出入。巡检、驿丞,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这是县的招待所。管理人也是在官僚体制中的,王阳明就曾被贬为驿丞。
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僧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这是收税的机关,正好驳斥了潘博士说的:“没有专门的税务机关”。
仓。大使一人,府从九品,州县未入流副使一人,库大使一人。州县设。管理粮仓的官员品级低,但油水大。抗日战争中一度改田赋为征实物,县里设的仓库主任,是个肥缺。
以下官职,不一定是每个县都有,可以忽略不记,它们是:织染杂造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州织染局未入流。副使一人。河泊所官,掌收鱼税;闸官、坝官,掌启闭蓄泄。批验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验茶盐引。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阴阳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 (明史卷075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清沿明制,差不多。在那些大县,官员是不少。
潘博士还说说,中国是“政府之治与乡绅领导的自治相结合,给人民以相当的自由”。赞扬官员退休回家后成为乡绅,和政府共同维护了“德治”政体的机制。
有这样的退休官员,回到家乡起了好作用,但上抗朝廷法令,下欺百姓的也不少,我没去作过调查研究,这里抄一段清代学者赵翼论乡宦之害 的话:“前明一代风气,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横征,民不堪命,而缙绅居乡者,亦多倚势恃强,视细民为弱肉,上下相护,民无所控诉也。”(《廿二史札记》卷34《明乡官虐民之害》)。这是我从刘文举的《论明代的州县吏治》转引来的,这篇文章有许多材料,足以证明潘博士的说法和实际情况相去太远。
没有庞大的常备军?
开头引的潘博士那段话很不严谨,即使县政府 是个小政府,用来作为整个政府是“绝对的小政府”,也是不能成立的。何况事实上地方政府也并不小,不管在那里支薪,都是老百姓负担。潘博士话也没说清楚,作为一个县怎么可能有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呢! 应当是中央政府, 而中国历代中央政府的常备军从来就不小。如以清朝为例,“平常年份,供养80多万八旗兵和绿营兵的费用已约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70%,战时支出更加惊人。”(袁伟时:晚清官员贪污的特点与根源)这个军队即使不能打仗,但不能不说是庞大。
还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查到一个数字,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清帝国中央政府每年开支的8897万9千两银子中,除去200万两用于公共工程和铁路建设,250万两还外债外,全用于维持军队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北京,下卷,79页)
清史稿食货志中也有这样的记载:
至乾隆三十一年,岁入地丁为二千九百九十一万两有奇,耗羡为三百万两有奇,盐课为五百七十四万两有奇,关税为五百四十馀万两有奇,芦课、鱼课为十四万两有奇,茶课为七万两有奇,落地、杂税为八十五万两有奇,契税为十九万两有奇,牙、当等税为十六万两有奇,矿课有定额者八万两有奇,常例捐输三百馀万,是为岁入四千数百馀万之大数,而外销之生息、摊捐诸款不与焉。
岁出岁出为满、汉兵饷一千七百馀万两,王公百官俸九十馀万两,外籓王公俸十二万两有奇,文职养廉三百四十七万两有奇,武职养廉八十万两有奇,京官各衙门公费饭食十四万两有奇,内务府、工部、太常寺、光禄寺、理籓院祭祀、宾客备用银五十六万两,采办颜料、木、铜、布银十二万两有奇,织造银十四万两有奇,宝泉、宝源局工料银十万两有奇,京师各衙门胥役工食银八万两有奇,京师官牧马牛羊象刍秣银八万两有奇,东河、南河岁修银三百八十馀万两,各省留支驿站、祭祀、仪宪、官俸役食、科场廪膳等银六百馀万两,岁不全支,更定漕船岁约需银一百二十万两,是为岁出三千数百馀万之大数,而宗室年俸津贴、漕运旗丁诸费之无定额者,各省之外销者不与焉
在所谓乾嘉盛世时,兵饷也要占到政府总支出的一半左右。加上各级政府的开支,国家的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都在供养这个政府,这什么小政府!
还必须看到,明、清两代的皇帝本身就是政府首脑,而仅仅这个首脑的花销就抵得上好些国家的“大政府”。1868年即日本明治天皇即位的第二年,全日本税收总额仅能折合白银200万两左右,而1872年中国同治皇帝举行婚礼,就花去了约500万两白银!
仅仅为了供应、保护这个首脑的各种需要,需要数以万计的太监、宫女、侍卫和各种勤杂人员,还要花费大量人力无力去建造和维护他的行宫,供应他旅游的开支,这些花费都是在国库中开支的。潘博士却赞扬这种政治体制为:公正廉明、两袖清风是主流的政治文化。“中国的传统政治文明“以德治国”,极其独特,效果惊人。”
效果确实是惊人的,一次皇帝大婚就超过日本两年岁入的大清帝国,却败在小小日本手下,割地赔款,将中国的历史带进危如累卵的境地。潘博士也说,“那个时候,中国不是任何国家的对手,而是任人宰割的对象。” 既然中国的政治文明那么好,为什么会如此呢?
我找到袁伟时和刘文举先生的文章读后,感到潘博士的观点早已被他们批过了。
我这里不再多说。潘博士也该看一看,补一下中国历史课。
[阅读参考] 陶元珍:中国历代官制演变之方式
袁伟时:晚清官员贪污的特点与根源
刘文举:论明代的州县吏治
陶世龙,200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