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滨:老子哲学的魅力(一)老子哲学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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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滨在五柳村上发表的著作 作者简介 李友滨,1928年出生,1948年考入燕京大学经济系,在中学时即投身爱国学生运动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历任青年团北京市委大学部副部长、部长、团市委常委,“文革”中被打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1979年始获平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近13年之久,复出后任北京工业大学二分校副校长把这所因陋就简匆促上马的走读大学建成了一所以计算机专业为主的高等学校(一度独立称为北京计算机学院,现仍归属北京工业大学)。1982年调任红旗杂志编委,并先后兼任教科文部及内部文稿部主任,1988年离休后潜心学术研究,力图用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现实经验去认识评价先秦诸子,《老子哲学的魅力》即成果之一 |
六、“无为”并非消极的出生哲学,更不是“愚民政策”。应为“无为”正名。 老子主张的“无为”,是该书的主旨,有人在这个主要的问题上发生了误解,认为“无为”是消极的什么事也不做的出世哲学。因此有必要为“无为”正名。 老子的世界观是道,“无为”是方法论。如果从字面上去解释,把“有为”解释为有作为,把“无为”理解为无作为,那就把无为当作世界观来认识了。从《老子》全书看,他讲的“为”有两个含意。一个是动词,含意是办事情;另一个是名词,或动名词,含意是行为。它与“有”字连用,是指恣意妄为,办了错事蠢事。与“无”字连用,是指依客观规律办事,没有恣意妄为。现在举三个例子作一点具体分析。一句是“为无为,则无不为。”(3章)意思是办事情不违反客观规律,那就没有什么事办不成。一句是“圣人无为故无败。”(29章)意思是圣人不恣意妄为,所以不会失败。这里无为是条件,成功而不失败是结果。第三句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意思是顺势而为。种植谷物树木,灌溉、施肥、除草是辅,拔苗助长是敢为。从此可以看出,老子主张的“无为”是告诉人们如何去为,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至今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大跃进和“四人帮”横行时期的“有为”、“敢为”与改革开放以后按客观规律办事的“无为”,造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后果。这种教训和经验,值得永远记取。 对于“无为”一词,冯友兰还作过这样的解释:“无为的意义,实际上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它只是要求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任意地为”。“如果为得过多,这件事情就做得过火了,其结果比完全没有做可能还要坏。中国有个有名的‘画蛇添足”的故事”,说明“做过了头,就适得其反。”(注26)这也是一种理解,讲得通。老子也讲过类似的话。如第60章,“治大国,若烹小鲜。”烹小鲜,不翻动不行,翻动过火,小鱼就碎了。在第5、17、23诸章中,老子还讲过“多言数穷”、“悠兮其贵言”、“希言自然”等,意思也都是不可多为,数同速,频繁地发布政令,会加速灭亡;发布政令适当才符合自然规律。依据这个原则,老子把统治者分为四等:“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17章)意思是顺应自然,因势利导的国君,办了好事,人民还没有觉察到,是最好的;办了好事,人民亲近赞誉的国君,是第二等;为人民做了好事,但威严有余,慈爱不足,人民畏惧的国君,是第三等。最差的是那种要求百姓遵纪守法,自己却恣意妄为,生活奢靡,表里不一的国君,人民轻侮他。 老子主张“无为”反映在战争问题上,一是反对侵略战争,说:“有道者不处。”(31章)还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30章)二是对保家卫国的自卫战争“不得已而用之”。三是对正义战争应“恬淡为上”,做到“胜而不美”、“善有果而已,不可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打了胜仗得意洋洋,是“乐杀人”,不可取。为了正义战争的胜利,老子在第69章引用古代军事家的话,提出了后发制人等一整套战略战术。如“古之用兵者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做到“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隐蔽自己,待机而动,突袭敌军,“以奇用兵”。(57章)同时他要求统帅以慈爱待士兵,说“慈固能勇”。(67章)两军对阵时,“哀者胜矣”。强调“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68章)这些都是指挥战争的名言,为历代军事家所重视,同时也证明老子的“无为”蕴涵着积极的战略和策略思想。 为了实现“无为”的政治主张,老子认为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国君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做到六“能”三“不”。六“能”是:“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除玄鉴,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10章)意思是表里如一,融合于道;聚精致柔,宛如婴儿;清除杂念,心地光明;爱民治国,自然无为;虚心纳谏,不争谦下;明白四达,不自以为是。三“不”是上面已引用过的第3章所说:“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做到这六“能”三“不”就成了圣人,称得上“玄德”。另一方面是老百姓要象婴儿般淳朴。老子在第10、20、28、49、55诸章作了类似的比喻,他认为婴儿品德最好,“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如能保持人原有的品德,就可以回复到婴儿般天真无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为此,他要求国君象圣人那样:“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65章) 怎样理解’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句话呢?这又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有人批评为“采取愚民政策”(注27)或批判为“提出一套愚民政策”。(注28)一些求实的学者也认为老子”使民无知的政策,即所谓愚民政策。”(注29)这几种批评有很大的差异。前两者是在认定老子思想反动的前提下,强调为了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反动统治,对老百姓实行愚民政策。后者强调的是取消奴隶主贵族独占的文化教育特权,大家都无知无欲,他们就不能利用知识剥削压迫百姓,奴隶主贵族之间也不能利用知识进行争夺霸权的战争,天下从此太平。这种解释虽近似老子原意,但不可用“愚民政策”这个词来表述。其实,老子这里讲的“明”是巧诈的意思,“愚”是淳朴天真的意思。下面接着讲的“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中的“智”,不是褒意的聪明才智,而是贬意的巧诈。河上公、王弼两个版本都注释“明”为“巧诈”,“愚”为“守其真顺自然也”,“朴素不诈伪也”。冯友兰解释这句话时说,“‘愚’在这里的意思是淳朴和天真,圣人不只希望他的人民愚,而且希望他自己愚。老子说:‘我愚人之心也哉!”(20章)“道家说的愚不是一个缺点,而是一个大优点。”“中国有一句成语‘大智若愚’。圣人的愚是大智,不是孩子和普通人的愚。”(注30)再者,愚民政策是一个特定的专用名词,不可将有愚的话都往愚民政策方面去解释。《辞源》的解释是:“愚”是“欺骗捉弄”,此句源於《左传——襄公四年》:“浞行媚於内,而施赂於外,愚弄其民。”近代人们引用此句是说反动统治者为了维护其腐朽的政权,用假象欺骗人民,使之处于愚昧无知的状态。可见希望百姓淳朴的“愚”,与当政者欺骗愚弄百姓以掩盖自己丑行的“愚民政策”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接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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