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逻辑荒诞的结论

陈祖甲

   翻阅资料,读到一位知名大学博士的文章。文中举了一个例子表明人对科学的迷信。这里引用原文:“比如一个人炼(应为‘练’字——笔者注)什么功,相信自己可以飞,于是摔成了肉饼。这是(应为‘时’字)我们会说,因为他‘不相信’科学,所以遭到了科学规律——在这里是落体规律——的惩罚。但是,科学靠什么实施这种惩罚呢?如果跳下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玻璃杯,这只玻璃杯摔成了碎渣是否也是遭到了落体规律的惩罚呢?另外,科学为什么要对人实行惩罚,从这个说法里我们可以看到,是因为‘不相信’。如果以‘不信’为理由实行惩罚,又与宗教有什么区别呢?所以,在这个拟人法中,规律(科学)实际上被拟成了具有人格的神。这就是唯科学语境中的科学形象。所以在我看来,我们许多人是以迷信的态度对待科学的。”(见2001年2月9日《科学时报》)
  好具体、好深刻呀!引文似乎长了一些,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博士上这样偷换论述的主体和概念,象上海人说的用捣浆糊的手法,造出科学中有迷信的论点。荒唐的逻辑得到荒诞的结论。
  根据科学的认识,地球有吸引力。因此,凡是任何物体没有或缺少浮升力,便会被落到地面上。即便是飞机、飞船当它们的升浮力降低时,就能回到大地上。这是大自然的规律。科学家把这种规律总结为落体定律。如果不遵循这个规律,便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物体从空中落下,如果其坚硬度不够,便受损伤。宇宙飞船在下降时打开降落伞,就是为了减低下降的速度,避免砸在地面上受损。对于人来说,如果没有降落伞或气垫等物的阻挡,绝大部分会受伤或骨折甚至死亡。这在生活中的实例实在太多了。然而受到李hong志歪理邪说的控制,有的法 楞功的痴迷者违背了这个定律,以为有da法的支持就能升天,结果非伤即死。如果说“惩罚”,那是大自然的惩罚。怎么到那位博士眼中,竟变成了科学的惩罚,并进一步演绎为神的惩罚了呢?
  需要分辨明白的是,“惩罚”不是宗教的专用语词,不能说用“惩罚”一词便是迷信。那是一种简单的强加于人的荒唐逻辑。靠着这种荒唐逻辑的“证明”,博士得到的结论是“许多人是以迷信的态度对待科学”,以致在2003年发表“科普新见”:《科学的迷信和迷信的科学》(见2003年8月1日《文汇读书周报》)。所谓的“唯科学”就是他们那些“科学文化人”捆绑的“科学主义”稻草人。他们写文章,发表“宣言”,讨伐“科学主义”,近几年来反科学思潮的涌动不过如此而已。  

   2004.3.22.改定

五柳村2004/03/22制作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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