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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监督权

牧惠

原载教师报,据红蜻蜓素质教育网,2004/06/14

从全国两会的报道中,有着关于胡锦涛两张饭费收据的故事:20年前,胡锦涛在湖北一公社食堂吃饭,交饭费0.2元,粮票0.3斤;两年前,胡锦涛在西柏坡纪念馆宾馆两天,交饭费30元。湖北恩施代表把当年付饭费的收据复印件带到大会上,送给胡锦涛当作纪念品。

读到这则新闻,首先感到高兴。我们很走运,新一届的领导是位好样的共产党人。胡锦涛以身作则,给各级官员“将”了一军:“吃饭得付款!”而且不得大吃大喝(胡锦涛在西柏坡吃的是葱花炒鸡蛋、炒豆腐、烤红薯、蒸南瓜、煮花生,既无生猛海鲜,也无熊掌燕窝)。面对着这两张饭费收据,官员们总得有羞愧感,把年吃千亿的数字稍稍降低一点,让纳税人的钱用在办学校和穷人的福利事业方面吧?

但是,我无法一直高兴下去。公务员吃饭付饭费成为一条让人高兴的新闻,这本身就很不正常。我凭经验担心,即使如此,官员们的吃喝风会照样畅行无阻。事情很明显,没有一定的死制度、铁制度而且雷厉风行,那些官员们仍然想吃就吃,不想吃也得陪着吃。咱们报纸上曾报道过,欧洲某国一位部长出差,仅仅因为住的宾馆超标,报纸一公布,她就得辞职。这类新闻不止一则,有惩罚公车私用的,有惩罚占公家便宜的……只要一曝光(记者绝不会因此被殴或炒鱿鱼,反而成了英雄),一核实,别说部长,总理也得挨罚。相反,在咱们这里,记者、编辑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影响安定团结,后果如何,有例在先。记得80年代曾有一报纸把停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的公车号码公布过。结果一是报纸挨批,二是公车私用照旧。

这里反映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官念”。一种首先假定当官的有可能干坏事,于是制定各种法令条例来约束他们,有违犯者下台!一种首先假定当官的都是好样的(人之初,性本善),他们拥有人民给的权力,反对他的就可能不再是人民。因此应以表扬为主,不得随便站在敌人方面暴露干扰。曾经有一位饭店工作人员揭露一位部长违犯规则的吃喝,部长不得不因此下台,揭露者也没好果子吃。这类事,包括被捉将官里去的,小道消息还真不少。

十多年前,我曾应约写了一篇表扬某地方大员对着一桌酒菜而罢宴的短文。事情完全属实。但是,好几位老战友代表更多战友痛斥我这篇“擦鞋”文章:他错整错杀了那么些好同志,你为什么还给他“擦鞋”?

尽管我那篇文章绝非“客里空”,但我无法狡辩,只好认错,从不敢把此文收入集子里。郑重声明:我并无在此有什么影射之意,我只是由此觉得,对比起来,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干部必须是人民公仆的大问题。因此,人民应当拥有监督、批评任何官员一言一行的权利,而不是官员拥有任意假借某种理由拘留、惩罚乃至枪杀行使这一权利的人民群众的权力。

国家应当为我们的勤务员,而我们不应当是国家的奴隶。这话是爱因斯坦说的。他说得对。如何从法制上落实它,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应当做出努力,应当为人民争取来监督权,让官员们感到时时刻刻都有人盯着他,他一犯规出错就会倒楣。这样,才不至于他挨枪子时才后悔没有对他提出过批评。
 

 2004年8月9日五柳村制作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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