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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征求意见稿之二十二,2002年2-7月)

   

三、文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文化与自由

▲“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文化不但是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表现和成果,而且也是争取自由的结晶。文化发展的最高境界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文化改革的目标就是实现人民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自由。

人类脱离动物界有两个标志,一是生产劳动,二是社会形成。这个转化过程至少经历了上百万年。与这个过程相适应,是人类从动物的求生本能到追求完美生活的思维的进化。它是人类从自为到自由的长途跋涉的发端,也意味着文化追求的开始。恩格斯说得好:“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马恩全集》第20卷第126页)我们的祖先从“茹毛饮血”、“穴居野处”“共饥其饥,共寒其寒”,到“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伐木构材,筑作宫室”,“制衣裳”、“作杵臼”,直到今天的高楼广厦、电力器具、核能利用、电脑网络以及种种科学发现、文艺创作、理论创新等等,都表现了人类迈向自由的步伐,也是社会文化成果的积累。文化,不但是人类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表现和成果,也是争取自由的结晶。文化发展的最高境界,就我们目前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来说,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恩全集》第23卷第649页),它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作为共产主义者,我们所追求的社会目标和文化目标就是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所谓发展,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对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追求,对真善美的追求。在现阶段,坚持文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把实现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自由,作为文化改革的根本目标。

几千年的历史表明,文化与自由同步发展。同时,文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自由度,而社会的自由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政权的干预度。国家出现于阶级形成之后,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力图把文化纳入符合于本阶级利益的轨道。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里曾指出: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它的作用在于把因不同经济利益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见《马恩全集》第21卷第194页)。文化发展当然也包括在这个秩序之内。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探求完善的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便成为一切思想家政治家穷思竭虑、孜孜以求的目标。周公制礼作乐、孔孟之道,都是为了建立并巩固符合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司马迁说得很清楚:“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在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这就是说,诸子百家都在探究治国之道,只不过是研究的角度不同、详略各异罢了。正因为如此,我国文化发展的主流自有国家时起便是庙堂文化。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恩全集》第3卷第52页)的道理。但是,统治阶级的统治也是有时紧有时松的,当政治统治比较严酷的时候,文化发展的自由度就比较小;而在政治统治有所放松的时候,社会自由度较大,文化便有比较宽阔的发展余地。春秋战国时代,各国统治者忙于争霸称雄,无暇干扰文化发展,于是出现百家争鸣的大好局面,诸子百家各申已说,促成了文化的空前繁荣,为我们留下了无比丰富的文化遗产。“五四”时代,各派军阀热衷于夺权争地盘,给新文化运动留出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蓬蓬勃勃的思想解放运动,开创了文化发展的新局面。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摧毁了大量文化成果,造成中华文化史上的一大劫难,汉武帝为适应专制统治的需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堵塞了学术文化普遍繁荣的道路。清朝的康雍乾三代虽号称盛世,但大兴文字狱,中断了明末清初的学术繁荣的延续,迫使学人士子转入故纸堆,训诂考据之学大兴,而思想理论的创新却归于寂灭。我们固然不能否认乾嘉学派的文化成就,但那毕竟是畸形的文化现象。

20世纪的前后两个50年,也可以为我们提供社会自由度同文化发展的密切关系的鲜明例证。戊戌政变虽然失败,但改革的思潮却方兴未艾。君主立宪还是民主革命,保皇派和民主派争论不休。辛亥革命前后,西学东渐,各种思潮纷起,新观点、新理论的汇聚、撞击,导致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勃兴。这是一个文化自由发展的伟大时期,也是一个思想解放的伟大运动。可以说,20年代到40年代的一切文化成就,都是由五四运动发端的。虽然国共内战、抗日战争造成了国内的种种混乱,严重地阻滞了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虽然蒋介石推行“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法西斯路线,但是,他的文化专制主要在于禁绝宣传共产主义的言论和解放区的成就,以及与此有关的文化活动,此外并不禁止。这就为民族文化的发展留下了一线生机,并且在文学、艺术及学术诸领域造就了一批独领风骚的文化大师。正是这些大师,在后半世纪的大陆及香港、台湾两地维系了中华文化的命脉。

与20世纪前半世纪民间文化的繁荣相对照,20世纪后半世纪则展现了庙堂文化兴盛而民间文化凋零的局面。70年末期以后虽有显著的转变,但阻碍文化发展的问题仍然严重存在。这一点我将在下面展开进一步的论述。

 

▲国家的出现,使文化分裂为庙堂文化和民间文化。建国以后,庙堂文化大行其道,民间文化却萎缩不堪。没有文化自由的社会环境,很难培育出优秀的文化成果。

前曾指出:国家出现之后,必然要将文化纳入国家政治秩序的轨道,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这样一来,就必然会使国家和文化处于一种尖锐的矛盾之中。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多元性,同国家对文化的垄断是不相容的。矛盾冲突的结果,就使文化分裂为二:一是完全为统治者服务的庙堂文化,即官方文化;一是国家没有可能纳入国家体系、仍保持其原有特性的民间文化,即大众文化。

在文化被纳入国家体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以从事文化活动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知识分子,如古代专司卜筮祭祀的“祝”、“巫”,负责记言纪事的“史”等。他们在传承着知识的同时,也拓展着文化知识领域,这就是庙堂文化。与庙堂文化相对应,人民群众以歌谣、舞蹈、绘画、雕刻、打击乐等文化形式,充实和美化自己的生活。就象个体经济生存于占主体地位的经济形式的夹缝中一样,民间文化也在占统治地位的庙堂文化的空隙里,充分利用了可能发展的机会。随着国家的发展,庙堂文化更形丰富,知识分子的队伍日益扩大,以致超出了庙堂文化的需要,于是他们走出庙堂,使民间文化得到不断的发展。在庙堂文化和民间文化之间,存在着某种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的现象。如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王纲解纽,私人讲学,处士横议,知识分子从庙堂流向民间,“学在民间”,这表现了庙堂文化向民间文化渗透、转化;民歌、民谣被官方采风收集,成为庙堂音乐,这是民间文化向庙堂文化渗透、转化。《汉书•食货志》有一处生动有趣的记录:“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大概就是“诗三百”的主要来源。《诗经》内容既包括雅、颂之类的宫廷乐,也包括各地的民歌、民谣,是一部集庙堂文化和民间文化于一体的诗歌总集。但孔子采集庙堂和民间的诗歌,不是作为官吏的应命之作,而是作为学者的文化行为,所以它本来属于民间文化。后来被官方确定为儒家经典,列入士人必须诵读的《五经》、《十三经》,便成为庙堂文化了。

庙堂文化虽然由于它的“国有”性而占据有利地位,但它立足于国家利益,为统治者服务,所以一般都僵化苍白,缺乏生命力,往往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只有那些来源于民间文化,或确实符合于民族利益和文化发展需要的庙堂文化,才得以流传久远。而民间文化则由于植根社会,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基础,因而总是比庙堂文化丰满充实而有生命力。但是,由于民间文化反映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必然会有一些不符合甚至有害于统治者的利益的文化产品,以致引起统治者的干涉。他们甚至利用政治权力禁绝、摧残民间文化。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开始,历朝历代都不乏禁书禁学的事例,有的士子学人甚至因此贾祸,家破人亡。维护庙堂文化,排斥民间文化,这几乎是一切统治者的通例。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抹杀民间文化在整个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一个社会的文化是否发达兴旺,主要不是看宫廷提倡的庙堂文化,而是要看扎根于社会大众的民间文化。历史上文化进步最显著的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讨论,基本上都属于民间文化。有些后来转化为庙堂文化,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尽管如此,由于它来源于民间文化,仍不失其文化历史价值,西汉被定于一尊的儒家文化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即使是同一个人的创作,也会因其创作的庙堂性和民间性而具有不同的文化价值。如杜甫的一些应诏而作的宫廷诗和为拍马而写的谄媚诗,今天已没有多少价值;而他在经历了“国破山河在”的颠沛流离之后创作的很多反映民间疾苦的诗篇,则使他名垂千古。

建国以后的文化发展更明显地展现了这个特点。几十年来,遵命文化大行其道,民间文化却萎缩不堪。谄媚逢迎的作品绵绵不绝,充塞了报刊书籍的版面,抒发自己独立见解的言论、文章和文艺作品,却往往因文获罪。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那些歌颂大跃进、歌颂人民公社、歌颂文化大革命,以及批判胡风马寅初、批判右派分子、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文章、诗歌、漫画、小说,当年铺天盖地,汪洋恣肆,而今安在哉!而最有价值的,恰恰是那些埋头民间的创作。顾准在被踩在社会最底层的艰难岁月里,写下了象《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希腊城邦制度》等这样一些足以辉耀后世的著述。其他如《胡风对文艺问题的意见》、马寅初的人口论、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和他坚持的“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精神”,以至梁漱溟在文革时发出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吼声,等等,这些虽然只是那个年代的凤毛麟角,却也表现了民间文化的顽强生命力和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当然,民间文化在那个时期毕竟处于极不正常的消沉状态,这不止是文化专制主义统制的结果,更重要的原因是政治专制主义对文化领域的渗透,消除了民间文化得以产生发育的基本条件。从思想改造到反胡风、反右派,报刊、出版、舞台都已成为庙堂文化的领地,民间文化的发育条件几乎被铲除殆尽,没有文化自由的社会环境,已经很难培育出优秀的文化成果了。作为文化传承者的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人格尊严扫地以尽。这些知识分子中的精英,本应成为新中国独领风骚的文化旗手,但结果却都没有能担负起历史所赋予他们的文化使命。有少数因缘际会,跻身庙堂,锐气褪尽,不得不从事应命即景、毫无价值的庙堂文化;更多的知识分子则被打成胡风分子、右派分子或戴上其它各种各样的政治帽子,在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的双重权力的打击下被推入社会最底层。他们从事文化事业的权利被剥夺,在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无处不在的政治歧视下,身心遭受严重摧残。至于一些侥幸免于获“罪”的知识分子,也由于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都免不了要挨批判、作检查而成了惊弓之鸟,小心翼翼,临深履薄,不敢越雷池一步,以求自保。在这种情况下,民间文化的凋零就不可避免了。尽管如此,由于人民对完美生活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因而民间文化的传承仍然不绝如缕。另一方面,国家的文化政策也有一些是与人民的追求相一致、符合于社会对文化的发展需求的,也推动了文化的发展。特别是一些与政治距离较远、对专制主义威胁不大的领域,在庙堂文化和民间文化之间,还存在着容许文化发展的相当宽阔的中间地带,例如考古、京剧、绘画、音乐、工艺美术、医药学及其它自然科学,都有着显著的成就;以革命历史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很多都获得了广大人民的喜爱;已被纳入庙堂体系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也培育出不少人才。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更是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开放的庙堂文化的奇葩,它将在我国文化发展史上留下辉煌的印记。

可见,对国家干预和庙堂文化都不能一概否定,问题在于国家怎样干预,庙堂文化有没有社会价值。例如《尚书》就是庙堂文化,却有着无可比拟的价值;《诗经》、《论语》由民间文化转变为庙堂文化,丝毫也没有减弱其光彩;至于历史科学,几乎全部正史都是庙堂文化,其价值也可谓永恒不朽。战国时齐国的稷下学宫为来自各国民间的学者提供了发展文化学术的优越条件,一时掀起文化高潮,至今传为美谈。秦始皇的相父吕不韦和西汉淮南王刘安都曾邀集诸子各家各派来编辑文集,留下了《吕氏春秋》、《淮南子》这两部宝贵的文化遗产。这就表明,当国家采取符合于文化发展的文化政策,或者是以民间文化为渊源,就能推进社会文化的发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稷下学宫的主持者和吕不韦、刘安都是采取了让各学派百家争鸣、各抒已见的方针,对来自民间的各家各派学者兼容并包、兼收并蓄,这才有稷下学派的佳话和《吕氏春秋》、《淮南子》的流传。如果齐国君主和吕不韦、刘安只是推崇一派,定于一尊,排斥民间学者,就不会有那么丰硕的文化遗产留给我们了。这个例子,对于我们探讨国家干预文化应放在什么样的“度”上,应该是很有启发的。

 

▲建国以来的文化专制主义,压制了文化发展的自由。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相结合,造成了万马齐喑、瓦釜雷鸣的可悲局面。

为了更好地探讨国家对文化的最佳干预度,以便认清文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必要对建国以来的文化发展的经验教训,作一些简单的回顾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解放。至于文化领域,虽然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里把它定义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虽然广大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曾满怀着对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期盼;虽然有了人民的国家,也就有了使庙堂文化和民间文化统一起来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没有受到应有的批判和清算,潜伏在革命者思想深处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便有了彰显的机会。于是,新民主主义的新文化完全丧失了它的反封建的性质,而成为一块纯理论的空招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利,它本应成为新文化得以自由发展的法理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自由权利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而屡遭抹杀,大行其是的则是新文化应加批判肃清的封建专制主义。如前所说,国民党政府的文化专制主义表现为禁绝一切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和解放区成就的文化,其他文化还有一定的自由;新中国的文化政策却正好完全相反,只有被认为是符合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化才有自由,其他一切都在批判、禁绝之列。这个文化政策本身就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却表现了文化专制主义的特征。任何文化形式、理论观念都只有在自由宽松的环境里得到充分表达的机会,相互碰撞、切磋、比较,并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证明:哪些是正确的,是真理;哪些是错误的,是谬论;哪些是符合于人民利益、受到群众欢迎的;哪些是违背人民利益,为群众所拒绝的。所以,正确的文化政策应当是允许各种文化形式和各种思想观念都能获得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不是只允许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才能存在。毛泽东在1957年二三月间曾说过:“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各种不同意见辩论的结果,就能使真理发现。”(《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90页、第416页)这是对真理规律的深刻而简明的阐述,也是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深刻而简明的阐述,它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遗憾的是,这个真理的第一个违背者竟然是毛泽东本人。他先验地把自己的思想认定为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正确思想,而排斥、批判一切与他的思想认识不一致的文化形式和思想观点。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那些自以为是符合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正确思想,虽然其中不乏真理性,但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渗透,早已非复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了。更何况在所谓的列宁主义里,又有许多不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见解,甚至还带有一些专制主义色彩。因此,毛泽东所坚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方针,实际上是某种马列主义其表而专制主义其里的混合物。或者换一些说法:马列主义为体,专制主义为用;打的旗号是马列主义,实际施行的是专制主义;说的是马列主义,做的是专制主义;等等。举一个例子,毛泽东1956年提出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是一个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方针。但是,当广大知识分子响应他的号召,在党组织动员下开始“鸣放”以后,他却发动了反右派运动,用“专政即独裁的方法,即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58页)去对待他们。毛泽东曾明确地指出:“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的批评,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同上)反右派运动就是这样一种压制批评自由、压制学术自由的“犯罪的行为”。这是典型的文化专制主义。理论和实践脱节,说的和做的脱节,是中国文化专制主义的一大特色。

文化专制主义的另一特色是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的结合,把文化问题政治化,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衡量文化问题,甚至通过政治权力,进行暴力压制。当然,文化专制主义是政治专制主义的延伸,它以政治专制主义为基础,没有政治专制主义就推行不了文化专制主义。而政治专制主义的根源却在于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封建专制主义。因此,也可以说,政治专制主义是文化专制主义的延伸。政治归根到底是对某种更完善的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追求和探索。它是人们对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文化努力的一部分,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文化追求的扩展和延伸。所以文化和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文化专制主义同政治专制主义很难绝对分开。但是,文化同政治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社会愈发展,文化的意识形态化和政治的制度化就愈来愈显著,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愈来愈鲜明。政治领域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政治权力的分配和政治制度的变革,它不排斥暴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必须求助于暴力;而文化问题主要是意识形态问题,属于精神领域,与暴力没有联系,具有非暴力性。与这种区别相适应,解决文化问题的方法不同于解决政治问题的方法,文化专制主义也有别于政治专制制主义。文化专制主义主要表现为对某些文化形态或理论思想的限制、禁绝,不许它们在报刊上、舞台上或银幕上出现;它以暴力为后盾,借助于政治权力使文化问题政治化,但它本身是非暴力行为。政治专制主义则往往与暴力强制相伴随,凭藉暴力把专制主义强加于人。55万右派分子的绝大多数被送往农村“劳动改造”;胡风的文艺思想被提高到反革命的高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批判之后,继之以暴力剥夺,判刑入狱;吴晗、邓拓因他们的《海瑞罢官》和《燕山夜话》而被诬为反革命,面临着暴力镇压的前景,愤而自杀。这些血迹斑斑、令人发指的历史,无时不在向我们陈述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相结合所造成的灾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是这种结合的最集中的表现。

其实,这种结合早在延安时期就已经有所表现。对王实味的《野百合花》和丁玲的《三八节有感》的批判,就已经超出了文化的范围。作为党内知识分子,他们是文化专制主义的最初牺牲品。建国以后,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的对象依然是知识分子。50年代初的思想改造运动,是对广大知识分子施行专制主义的最初尝试。从文化的角度来看,鼓励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来批判某些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学习和改造应当是完全自愿的、非强制的,是一场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运动,参加者是否接受马克思主义应有完全的自由。然而,这场运动从一开始就被赋予政治的意义,政治性的批判检查不断,有些老教授再三检查仍“过不了关”,这就使运动的性质超出了思想和文化的范围。需要指出,宣传马克思主义应当充分展示它的真理性,使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它。如果是依靠政治力量来把马克思主义强加于人的话,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亵渎,而且也意味着使马克思主义丧失了原有的真理性而异化为它的对立物。中国知识分子被迫接受的,正是这种异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面貌出现的专制主义,当它定于一尊的时候,中国的文化发展和政治民主都是不可想象的。

在文化专制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双重压制下,知识分子完全被放在专制对象的地位上。毛泽东在建国前夕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所以,建国初期的思想改造运动还是把知识分子看作人民内部问题。但在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即“三大改造”之后,情况就不同了。知识分子取代资产阶级成了革命的对象、阶级斗争的对象。除了极少数幸运儿被钦点到国家机构领导岗位,聊资点缀外,几乎整个知识分子阶层都逃脱不了挨批挨斗的命运。“虽然不做亏心事,有人敲门也心惊”。什么自由思想,什么个人尊严,什么独立人格,都被政治运动——专制主义的主要运作方式——消解得一干二净。陈寅恪用一句“最是文人不自由”的诗句,道出了文化专制主义的实质。既然知识分子这个肩负文化承传发展的历史使命的社会群体没有什么自由可言,那么文化又怎么能健康发展起来呢?龚自珍的诗句“万马齐喑究可哀”,成了那个年代的极好写照。黄钟大吕绝响,金声玉振不再,剩下的就只有瓦釜雷鸣了。(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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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时间:0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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