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柳村>>人物纪事
一部失去双臂的人用口咬笔写成的血泪史
―――介绍梅台加著《生命的赞歌》
刘皓宇
摆在我面前的一本书,名叫《生命的赞歌》。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文学作品,而是作者梅台加用口咬着圆珠笔,先后花了近二十年的工夫写成的一部控诉极左路线的饱含血泪之作。作者在书前刊登了一张照片,记录了他用口咬笔写书的情景。我还没有读书,就被这张照片及他顽强的毅力震揻住了。
梅台加在后记中写道:“很久以来我就想把自己的传奇经历表述出来,以警醒世人,大有骨鲠在喉不得不吐的感觉,但是我写作能力有限,加之失去了双手,困难重重,心有余而力不足。过去写了二十多年申诉,练就了‘口书’的雕虫小技,解决了写的难关。但是文学创作有专门的规律,如从何处开头,高潮在哪里,结尾怎么写,主题是什么,标题怎么定,仍然困扰着我。我收集题材和素材也是一个难题。调查走访时我不能作笔记,靠心记是不全面的。这些困难阻挡不了我的创作欲望,我下决心逐步去克服它们。”于是他在离休以后,于1986年去老年大学学习写作,同时在家中自学《北京语言文学自修大学讲座》,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集中四年的时间在旧稿的基础上充实修改,最后才于2000年写成了八万多字的文稿,在珠海出版社出版了。想想看,一个健康的人写书也不是易事,没有了双手还要写书,这是需要何等坚强的意志啊!他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书前引用了明代于谦的《咏石灰》:“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忠贞的革命战士,由于一桩荒谬绝伦的冤案,在极左路线的重重迫害下,一而再,再而三受株连,遭批斗,挨打击,本来历史已经作了结论的,又推倒再找岔子。在逼得无路可走时,他只好以死抗争,手攀高压线去触电,可未被击死,被人救活,又认为他自杀是自绝于人民,当双手溃烂被锯断以后,不给他生活的出路,让他流落社会,靠妻子为生。直到三中全会之后,胡耀邦同志以大无畏的精神平反一切冤假错案,他才归还清白,出了苦海见青天。他真是九死一生,熬过来了。在新社会,出现这样骇人听闻、以残酷斗争对待自己的同志的事,是何其令人痛心!
这里,我只能将他的经历作个简略的介绍,不能表达实情于万一。要了解极左路线如何做亲痛仇快的事,还得仔细读这本书。
受一件冤案的株连
1948年2月,梅台加(当年叫梅孝祖)在昆明的云南大学附属中学高中读书,这个学校进步力量强。他追求进步,响应党的号召,由地下党派遣到滇南山区去打游击。可是时隔不久,他的母校发生了一桩胡桂兰事件,突然牵涉到了他,而他根本就不认识胡桂兰。这是个什么事情呢?
云大附中高中一年级有个女学生叫胡桂兰,,还只十六岁,,生性孤癖,由于初离家庭,不习惯集体生活,跟同学们不大合群,加之有几次翻看同学的进步书籍,有的同学便怀疑她是参加反动组织的特务学生。一天晚上开女生会时,有人提出怀疑的问题要她回答。她据实逐条回答了,同学们不相信,认为她不老实,便一个劲地高呼口号,不让她离开,主观地一定要她承认是特务学生方才罢休。她再三辩解,也无法取得大家的信任。在逼得没法时,她因不懂得“特务”是什么,以为承认了没关系,就胡乱地承认了。她以为承认以后没有事了。哪知同学们紧追不放,一定要她交代出组织与活动。她一时哪里交代得出呢?想等第二天再答复。结果从那时起,她失去了自由,随时有人跟着,寸步不离,她成了同学们的眼中钉。
第二天中午,学生自治会召集全体同学开所谓的公审大会,逼她坦白检举,她重复了已经讲过的,大家认为她顽抗,声言不讲就是包庇,就要拉她戴高帽子游街。她想:与其受侮辱,不如迎合大家的要求乱说一顿,可以觯脱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她承认了自己是特务,又乱说了一些同学的名字。一共说出了六人,其中就有梅台加。若干年后,她交代“梅是高二年级学生,我是高一年级的,我和他既不同级又不同班,对他的历史和家庭经济情况不清楚,而且我和他只有一个学期同学,我说他的时候他已离开了学校,....我没有事实根据,便不能随便冤枉任何人。”但是,荒谬的是,仅凭一个十六岁女学生在会上胡乱的供词,有关部门便又煞有介事地去追查其他同学了。
这时梅台加在地下党领导的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已交代了自己的历史,只说自己曾经集体加入过三青团,可领导上根据胡桂兰检举的材料,坚决不相信。梅说:如果自己真是特务,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走进游击区里来找死。经过审讯,禁闭,他要求领导上一定要把事实调查清楚。领导根据当时昆明一张报纸上登的消息,说这就是铁证,甚至把他真的当成混进来的特务,要处决他。在关键时刻,幸好游击队领导之一,中共滇南工委委员方仲伯提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处决他,我建议深入调查核实,弄明真相再作处理。”这样,梅台加被改作控制使用,继续考察。经过了一年多的调查考察,算是把问题弄清了,于1949年5月批准他入党。在入党宣誓会上,监誓人、团党委书记余时俊宣布:“梅台加同志曾被云大附中女学生检举为特务,经过反复调查落实,现已查明那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应当给予否定。梅台加同志在受到诬害后,没有脱离组织,接受党的审查,经受住严峻的考验,表现是好的....经过党委讨论批准,同意从今天起加入我党,后补期为一年。”这算是给他作了历史结论了。他应该是没有问题了。
到解放后,他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三军三十九师,三十九师听说他曾有“特嫌”之事,不问情由,不看原有的结论,把他调到师部继续接受审查。师部保卫科长景儒林对他说:“你的问题搞了几年了,不是新问题,但是我们还要调查。”于是一面要他送复员军人还乡,一面接受审查。当时谢富治在云南执行极左方针,暗中指示:“对地下党的和边区纵队的人只要抓住一点,帽子扣得大大的,在档案上写上不能重用,不能信任,不能提拔,控制使用。这样,他们就不能动弹了。”他哪能逃过这一关呢?他送复员军人回乡后,自己仍然蒙在鼓里,工作积极,心情舒畅,早把审查的事忘到脑后了。
到了1951年,部队开展民主运动,结合社会上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要每人交代自己的历史和社会关系。于是胡桂兰诬害他的事又翻出来追查,他一时无法说清,说了别人也不相信。小组的同志不依不饶围攻了他好几天,有的指着他说:无风不起浪,必须老实交代;有的说:纸包不住火,隐瞒不会长久;有的说:你不要耍小聪明,不能蒙哄过关。他受此刺激,有口莫辩。民主运动结束了,他写的材料一大本装进档案袋,但是对过去入党与审查他的材料却没有保存,了解他的游击队王耕政委在解放前又牺牲了,一时无人作证,于是他的历史又得从头审查过。
那个景科长也是执行左的一套,岐视地下党的同志,不相信边区游击纵队给梅作的结论,不肯认真调查,把他的问题长期挂着。他还是背着“特嫌”的包袱,受到控制使用。
所不同的是,原来是公开宣布,如今却是暗箱操作。他不受信任,便由师部调去116团任宣传干事兼代理股长,他在这里仍然努力工作,埋头苦干,一年多以后,突然团部叫他去,政委宣布:“师部通知:说你历史不清,要开除党籍,复员回家。”这一晴天霹雳,使他悲痛不已。他向组织说:“我在地下党时期发生的冤案,地下党已经做出了结论,我对审讯、枪毙的考验都经过了,难道说已经做出的结论不算数吗?”政委听了他所说,表示同情,但说自己不了解情况,要他相信党,把自己的历史交代清楚,同时表示可以向上级申诉。随后政委要他协助营长送复员队送到军里集中,以便向军部申诉。这是他第一次听到“申诉”这个词。
他在行军途中,抽空写好申诉报告,当到达军部的第二天,就把报告交到了组织部。赵守义部长看了报告,说了些安慰的话,要他耐心等待,安排他在军部招待所。他住在招待所里读书学习,他读完了已出的《毛泽东选集》和部分《干部必读》。他觉得自己的不幸遭遇比起国家民族百年来的灾难,算不了什么。心情稍微安稳下来。
到了1952年,上级通知他到省委党校学习。这是解放后全国第一次整党,整党的目的一是提高党员的觉悟,二是整顿党的队伍、纯洁党的组织。梅台加头次参加整党学习,觉得很新鲜,不知道怎么个整法,更不知怎么会扯到冤案的问题上来。党校提出:学习中要打烂整透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小组同志帮他分析,认为他平时苦恼,总觉得党不相信自己,其实是自己不相信党,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他认为自己的主导思想是见外于党的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
在这个时候,党校派出专干外调,在胡桂兰的工作单位找到了她。胡写了材料,承认她是在被逼之下为了迎合主持公审人的意图,胡乱编造的。她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来往,也互不相识,....我们的班主席要我检举他,我就把他说出来了。”她还说:“我既然不是特务,怎么会知道同党是谁呢?”这次党校支委根据外调材料和梅的表现,集体讨论了一次,认为梅的冤案到此应该彻底否定了。支部书记高志远在总结大会上说:“1948年云大附中有个女学生检举梅台加是特务,最近我们找到了这个女学生查证,那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应该彻底给予否定。”
他听到了这个宣布,如释重负,背了六年的黑锅终于放下。他觉得过去夹着尾巴做人的六年,将一去不复返了,心情激动得久久不能平静,他仿佛觉得幸福的前程正向他招手,他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了。
他没有被开除党籍,重返十三军。这时他被派到后勤部营建管理科工作,又被派到师、团去检查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工程质量与进度,收集军工、民工中的先进事迹与先进经验,提供首长决策时参考。他真是青春焕发,刻苦钻研,同时他经过组织批准,与自己的恋人蒋秀珍在建党33周年的日子举行了婚礼。这一段可说是他比较快乐与幸福的日子。婚后半年,他被调到十三军军政干部教导大队任政治教员,大队离昆明仅三十公里,每逢周末都能与爱妻团聚,不久妻子便怀孕了。他的工作在这段时期也得到好评。
狂暴的肃反运动
然而,幸福的日子过于短暂,到了1955年上半年,在中华大地上发生了“胡风反党集团”事件,开始是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到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接着发表了第二批、第三批材料,胡风被逮捕,定性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中央认为:还有不小一部分的反革命分子,钻进我们的‘肝脏’里来,有的早已打入党、政、军各级要害部门,因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肃清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当然十三军也不能例外。
梅台加所在的十三军政治部机关,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学习。军首长在动员报告会上宣布纪律:运动期间不准放假,不准请假,不准外出,不准单独活动,不得与外界和家人联系。这五不准规定使得学员被彻底隔离起来。梅早听说有人到昆明去调查他的历史,思想上有了准备,但他襟怀坦白,认为自己已经两次作了结论,即使有人要“翻烧饼”,旧案重提也不怕,因为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他听了报告以后,明确了肃反的意义,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积极投入到这场运动中去。他按照上面的规定,将自己的经历作了再一次交代,又补充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觉得自己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静候组织的审查。
这时,他和往日一样工作、学习、娱乐,心情轻松愉快。不料,有一次,他突然遭到支委兼小组长的痛斥:“你不要假装镇静,企图再次蒙混过关。我警告你,不要犯经验主义错误,这次运动与以往不同,搞不彻底决不收兵。”他听到组长这样训斥,内心既委屈又困惑。经过仔细思考,他从“不要犯经验主义错误”的话里明白,他又是这次运动的重点对象了。
支部召开群众大会,让一位文化教员作典型发言,那人痛心疾首地哭诉:“以前我杀过革命同志,把他的心肝掏出来下酒吃了。”大家信以为真,同仇敌忾,气愤不已。回到小组里,一位支委便开导梅台加:“你听见了吧,开头他嘴巴挺硬,现在不一五一十都交代出来了吗?”梅听了这位支委如此教训他,十分恼怒,回答说:“他是他,我是我,互不相干。他杀人吃心肝,难道叫我也去杀人吃心肝吗?”他针锋相对,毫不示弱,驳得那位支委无话可说。
第二天,小组开会后,支委会作研究,有人说:梅非等闲之辈,有多次混关的经验,以前游击队要枪毙他,他都不肯交代,这次不拿点火色出来,他是不会老实的。有人说:他参加过三青团,又是特务检举出来的特务,,一定老谋深算。于是,在一次会上,公布了一份保卫干事张书信外调的材料,说昆明团市委一些负责人,原来是云大附中地下党的,都认为:胡桂兰肯定是特务,不然她怎么会自己承认是特务呢?胡桂兰怕说出别人了,会遭暗杀,我们叫她不要害怕,会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她就说出来了。实际上,这份材料是张书信受景儒林科长的派遣,带着框框去搞的假佐证。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凭了这份材料就把他当成暗藏敌人来斗,认为他是特务不会有假,这样他就自然在劫难逃了。
肃反运动进入关键阶段,前后围攻了他十多天,他失去了人身自由。一次支委兼组长张云熙拿出一叠档案,放在桌上,声色俱厉地对他说:“敌伪档案和外调材料都放在这里,你还想抵赖?就凭这些材料也可以处理你。老实告诉你,如今只是为了挽救你,给你一个自新的机会,让你争取从宽处理。”梅心里有数,不假思索地回敬说:“一个人的历史莫过于自己最清楚,我没有做过反革命的事,哪来的敌伪档案与反革命材料呢?”他这样顶撞,引起一些积极分子与不明真相的人的愤怒,纷纷要求打掉他的嚣张气焰,于是大会小会斗,白天黑夜疲劳战,但他都坚强不屈,绝不承认自己当过特务。但在那种狂热的气氛下,谁也不会相信他的话,反说他放“烟暮弹”。在狡辩、说谎。
有次,宣传处的吴处长奉命来打通他的思想,他是带着框框来的,梅把心里话向吴处长都掏出来,谁知这又成了下一次批斗会上的“弹药”。这使他十分悲哀,他要求会见首长,有话要说。有人以为他是向首长交代问题。正当批斗会开得火热之际,首长来到会场,轻蔑地说:“听说你要向我交代问题,没有这个必要吧,在会上向群众交代就行了。”梅说:“首长同志,我有话向您请示。你在动员大会上不是说,个别问题复杂的人,可以留待运动后期解决。我请求首长批准,我负责把一切疑难之处搞清楚。”首长却说:“卢汉省主席起义,受到了人民的欢迎,你要向他学习,早起义比晚起义好。”他感到首长也已把他定性为敌人,这是“千担河水也洗不清”了。他正想抽一支烟来舒缓一下,忽然,背后一记重拳打来,他一个踉跄,立刻有人挡住,不让他跌倒在地,接着他前后左右都受到拳击,他口腔与鼻孔流出带咸味的沾液,泪水往肚内流,他抗议说:“你们为什么打人?纪律规定不许打人骂人,侮辱人格,我要强烈抗议!”会上有人便说:“党的政策是不许打好人,你这个反革命分子,打死也不算违法。”他说:“你们说我是反革命分子,请拿出证据来。我绝不接受这种侮辱人格的做法。即使真是反革命分子,也不能如此粗暴呀!” 他毫不退让,会开不下去,几个人便交头接耳,确定暂时休会,由监管人押送他回宿舍。他睡在床上想:自己参加革命,却变成了革命的敌人,如此没完没了,出路究竟在哪里?他想到妻子和幼儿,幸福的生活刚到,便又失去了,痛苦万分,泪如雨下。
随后,暴风骤雨式的批斗会一个接一个来到。一次在批斗会上,有个管档案的人挖苦他:“以前在游击队要枪毙你,你觉得没有结婚很惋惜,现在你妻子孩子都有了,还要与人民对抗到底,像你这种人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早该死了。”梅听了这恶毒的语言,肺都要气炸。又一次有人在会上讥讽他:“你不要怕交代了,军官就当不成了,党籍就保不住了,老婆孩子就不跟你了。”他受到这种侮辱,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耐着性子说:“你们所说的那些顾虑,对我来说轻如鸿毛,我要的是做人的尊严、人格与原则。至于什么军官、党籍、老婆孩子,这些都可要可不要。”当时,在支委和积极分子看来,一个连党籍也不要的人还是好人吗,简直不可救药。他不愿投降,就加大斗争的力度,这时积极分子和依靠对象便大显身手。开头还允许梅台加辩解,以后每次会上便只听到口号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老实交代才是唯一出路!”接着,长时间的罚站、疲劳战术、人身侮辱、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梅是个烈性子的人,一再提出抗议,不但没有作用,反认为是态度恶劣,对抗运动。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批斗下,他没有被逼疯算是难得的了。在严酷的斗争中,积极分子大施滛威,斗争没完没了,他实在受不了,便沉痛地声明:你们再这样逼供,我就不想活了。但支委们认为他是花网岩脑袋,抵触严重,对他决不能心慈手软,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同时加强了对他的监督。
在高压下以死抗争
在这种高压下,他也曾闪过一念:学那个文化教员,学胡桂兰那样胡说一通,但他又想:以前要枪毙我,我都没有乱说,怎么能够害人害己呢?我决不能做昧良心的事。但既要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又不能得到周围同志的谅解,唯一的出路只有用死来表明心迹,用死来抗议对他的政治诬陷。
在正常情况下,人都是求生的,都是贪生怕死的,死是非常痛苦的事,何况自杀会被认为是畏罪自杀,是自绝于人民。他思想斗争非常激烈,但此时是求生不得,想死不能,他终于想到绝路上去了。一天晚上,他在房里放下蚊帐,在笔记本上写上:“我的历史向党交代清楚了,没有任何隐瞒,请党相信我。我生为共产党的人,死为共产党的鬼。特交纳本月份的党费。”这是他用血泪写下的遗书。可有誰能理解他呢?他把党费夹在笔记本里合拢,压在枕头下。但待他去上厕所时,监控人已把他的笔记本拿去交到上边了。已经到了下半夜,他被从床上喊起,进行批判。一位支委面孔冰冷地训斥道:“您扬言要死、要自杀,居心何在?能吓唬谁?像你这样的反革命分子,死一百才五十双。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你死后要没收全部财产,根本谈不上什么交纳党费。”这样尖刻的话,像刀子一样剌着梅台加的心,犹如烈火浇在汽油上,更加加快了决心自杀的步伐。
就在这连台批斗会的次日中午,他乘人不备,奋力爬上一根高压电杆,双手紧抓住高压电线,顿时一阵麻木,便昏死过去了。他的躯体被高压电弹到地下,生死未卜。
后来,他被人发现,送进军部59医院,他已经成了一个半死人了。几天来高烧不退,双手的皮肉溃烂,手掌伸不开,流着黄水,疼痛钻心,房内发出恶臭。他忍受不住,呻吟不已。一次他半夜神志不清,从床上跌落下来,伤口上的几根血管破裂了,血不停地往外流。等护士发现时,他趟在地上已经好久了。
他成了危急病人。经过医师诊断,决定必须马上截肢,把双臂断掉,否则人命难保。经过两次手术,他两只手臂永远地离开他的躯体,成了像维纳斯雕像那样的断臂人。而此刻他的爱妻还蒙在鼓里。
他已经横下一条心,连命都不要了,还管什么双臂。他睡在床上,任人主宰。59医院的医师、护士发扬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经过细心的救治,才挽救了他垂危的生命。
他虽然没有死,但成了一具活僵尸,进食得从鼻子里灌进去,大小便失禁,骨瘦如柴,因长期睡着,身上长了褥疮,血管难辨,他呼吸微弱,整日沉睡不醒,不时做着恶梦,梦见他挨批斗的情景,总是摆脱不了蒙冤的阴影。医师们断定:梅台加恐怕活不久了。
两个多月过去了,居然出现了奇迹,他苏醒过来了。他发出一阵轻轻的叹息,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不认识四周的医师,仿佛失去了记忆,更不知自己已经失去了双臂,可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在极度痛苦中,他想:既然阎王不要收我,“好死不如赖活”,我就赖着活下去吧。
这时,对他来说,最紧要的是吃饭,维持生命。医师决定改鼻饲为口饲,由护理员一勺勺地喂半流质。随着身体的恢复,他食量一天比一天好,竟然要吃干饭了。由于他长期睡在床上,浑身生疮,每换一次药都痛得冒虚汗,加之没有双手,吃喝、解大小便都很困难,他终日望着天花板,真是度日如年。他想:这后半辈子究竟怎么活下去啊!他苦难童年的回忆像一幕幕电影在他脑海里浮现。
正在此刻,上级给他转来了一封半年以前寄来的家书。信中寄来了一张婴儿的像片,他的妻子在信上说:她已平安生下了盼望已久的孩子,“别人的爸爸都守在医院里为产妇煮红蛋,我可没有这样的福份”。他看着孩子的照片悲喜交集。他们哪里知道,自己经历了生与死的磨难,已经成了无臂的人。他立刻利用口述,要护士代笔回了一封信。
痛失双臂以后
妻子蒋秀珍接到信后,泣不成声。她哪里知道自己的爱人半年多没有来信,竟起了这么大的变化,结局竟这么惨,成了一个终身残疾。她决定要前去看望。
她孤单一人从昆明乘火车到丈夫所在地开远。次日便到军部去找政治部的郝部长。她把梅台加的信给郝部长看,郝看后说:“你们的感情好,我看不要离婚。他的历史问题我们已经查清,没有反革命事实,那是被人诬陷的,我们很快会跟他作出结论。今后的生活,你不用担心,部队要负责,国家会供养他的。”蒋秀珍听到郝部长的话,悬浮的心才初步安稳下来。她为丈夫默默祝祷,也为自己与孩子不当反革命家属而庆幸。但她又怕见得自己的丈夫,那失去双臂的模样会使她心要焦碎。她终于来到医院,见到了丈夫,相见之下,两人泪如雨下,可谓柔肠寸断,不知话从哪里说起。她削了一个苹果给梅,一片片喂到他口中。她觉得在医院实在待不下去了,只好说几句安慰的话:“您好好休养吧,等您能够下床走路了,我再带孩子来看您。您的历史问题已经复查清楚,很快就会作出结论。您放心吧!家中不用您挂心。祝您早日康复。”当蒋秀珍从医院出来时,她泪如泉涌。痛哭失声。
梅台加知道自己的冤情得到昭雪,也激发了他生活的勇气,增加了活下去的信心。他为要重新过正常人的生活,决心锻炼身体,加快学着走路和独立起居。
第一步,他要练习坐起来。他睡在床上几个月,刚要坐起,全身关节疼痛,翻身都费力,在护士的帮助下,他由开始坐几分钟到慢慢坐十多分钟,逐渐延长时间。经过十几天的练习,才学会在床上直着坐起,但不能脱离倚靠的物体。
第二步,要训练站立。因他失去了双手,又久睡在床,几乎丧失了站立的能力。只好靠护士帮助,扶直身躯,然后咬紧牙关,双脚立地,但双腿颤抖不已,他便紧紧靠着床梆以减轻脚的压力。就这样,他算是能够站立了。
第三步,要学会走路。他刚站稳便扶着墙壁,左右来回挪步,宛如螃蟹横行,每挪半步也很吃力,不到几分钟已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因为没有了手,身体难得平衡,生怕跌倒。就这样,他以惊人的毅力,像婴儿学步似的,从病房走到过道,靠着墙壁横走。经过二十多天的努力,终于学会了走步子。第四步,学会上下楼梯。病房设在楼上,要想到花园去散步,就得上下楼梯,可他失去双臂,无法抓住扶手,稍不平衡就会从楼梯上滚下,说不定跌成脑震荡。但对一个死都不怕的人,再大的困难也难不了他,他一级级地靠墙挪步,小心翼翼。工夫不负苦心人,他训练了两个多月,终于能够自由行走,到花园去散步了。他沐浴着阳光,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心情特别和畅。他突然发现:这世界是多么美好,生活是多么幸福。他不再想回到病房里去,准备回家去休养了。他要感谢59医院的医师、护士,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第三次结论
到了1957年初,十三军五人小组算是给他做出结论,这已是弟三次作结论了。结论是这样写的:“.......梅台加同志所隐瞒的问题属于一般政治历史问题,但当党对他审查时,他产生了对抗绝望情绪,在群众激愤的斗争下触电自杀,为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至于胡桂兰检举梅台加是特务一事,经过长期调查及胡桂兰本人对证,彻底查明真相,那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应给予否定。因重伤截断双手已丧失生活能力,故建议由国家抚养。”这个结论比以前算是实事求是一些了,否定了他是特务的关键事实。但搞极左的人是不会认错的,他们还是要维持自己有理。第一、说他触电是产生对抗绝望情绪,仍要给他处分。试想,如果不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无端批斗他,他怎么会想到要自杀呢?难道他自杀不是以死来抗争吗?把因果颠倒,还要说别人不对,给予处分,这是什么逻辑?第二、他根本没有对党隐瞒,而胡桂兰的诬陷并没有根据,为什么还要说“所隐瞒的问题属于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第三、称批斗是“党对他的审查”,难道讽刺挖苦,横加侮辱,疲劳轰炸,拳打脚踢,失去人身自由是审查吗?一个公民的申辩权也得不到保证,已经作出了两次结论,还要揪住不放,这是什么审查?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一个人弄成终身残疾,没有半点同情,还要处分他,究竟是非何在?第四、所谓“群情激愤的斗争”,怎么会群情激愤?领导部门是掌握政策的,对一个平白无辜的人实行刑讯逼供,这能说是“群情激愤”吗?以此推理,难道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也可以说成群情激愤吗?从这份结论,可以看出:那些搞极左、“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其内心世界是何其狠毒,何其卑鄙!
在那不讲道理的年代,梅台加身体致残,孤立无援,没有办法,见到结论上写了“胡桂兰检举他是特务,没有事实根据,应给予否定”,还有“丧失生活能力,建议由国家抚养”,只好退一步着想:自认亏已经吃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认了算了。
极左路线仍然没有放过他
他致残后回到家中,领导上本来同意等他身体康复后送他到上海安假肢的,要恢复他原来授予的大尉军衔,但是,到了1957年发生了反右派运动,国内形势起了重大的变化,极左思潮铺天盖地而来。于是在1958年,十三军干部处突然下令要梅台加复员回家,自谋生路,不再执行“国家抚养”的承诺。经办人员说:“你是自杀致残的,所以不能由国家抚养,也不能由部队负担,只能复员回家。”他辩驳说:“自杀是冤枉、逼供、侮辱造成的,何况党委结论上写明“建议由国家抚养”,怎能随意改变呢?”经办人员不能说服他,只得返回军里。不久,军干部处回信说:“难道肃反运动真如你说的那样吗?你这是攻击污蔑伟大的肃反运动。如不同意复员,就到开远来辩论。你还是十三军的成员。”他看见当时的形势,对肃反尚心存余悸,加之行动不便,决定不能去,也幸好没有去。正当他与干部处相持不下时,军区干部部也出面干涉了。一位叫袁助理员的找到他家来,用威胁的口气说:“十三军做的结论,有部分是右倾的,你不能抓住不放。根据政策和情况,你只能办理复员手续。这已是宽大的了。你不能骗赖部队,骗赖国家。”他听了这话,气得脸色佚青。他说:“我骗赖谁了?我一个残疾,要求兑现党委‘国家抚养’的结论,是骗赖吗?你们没有权力推翻原来的结论,也不能拿军区的大帽子来压我。你们可以不给我生路,我可以向社会去讨乞,造成的影响要由你们负责。”虽如此说,但是梅台加是个丧失生活能力的弱者,谁来替他主持公道呢?他知道“小腿扭不过大腿”,脆弱的心已经破碎。无可奈何,只好屈服了。
他拿了二千多元的所谓资助金,已不再是十三军的成员,而成了流落社会的五保户了。
求生的本能
他觉得军区的处理是错误的。于是在家中一方面靠着妻子――一个普通工人微薄的工资撑持全家,一方面不停地向上级申诉。
为了写申诉信,他练习用口咬着圆珠笔写字。笔管咬断了无数支,先用塑胶笔管,咬断了改用金属笔管,最后用金竹套管,才减少了咬断的次数。他几乎成了申诉专业户。二十几年来,写了上千封申诉书,在省、市、区里四处走访,但都没有下落。在那个极左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自杀被认为是叛党,是自绝于人民,谁还敢对军区的决定说个不字呢?
当他的资助金作为生活费用完了,没有办法,只好在街道上申请救济,每月拿12元救济金,到1974年增加到25元。
这时他的妻子生了三个孩子,生活困苦不说,孩子在学校还受到少数同学的奚落,说他父亲是叛徒,是残废,以致十四岁的女儿刚上初中,便得了精神分裂症。大儿子刚进初中遇上了文革,学业荒废,只得去当学徒,小小年纪要负担全家的生活,还要照顾爸爸和妹妹两个残疾人。他从小就抑郁不欢,觉得命运对他来说太无情了。到了八十年代,一天他挎着个塑料包出走,从此再无消息。至今生死不明。一个人遭受不幸,给妻子儿女带来了各种数不清的不幸。这到底是谁之罪,谁之罪啊!
梅台加虽然一生坎坷,但求生的意志是顽强的。他不愿专门靠人救济,即使失去双臂,也要工作。他在家里力求生活自理,还帮助做些家务。到1960年,他在过党的组织生活时要求金马公社分配适当的工作。随后被安置到盲人碾粉厂当厂长,月工资25元;不久又被调到金马纺织厂当厂长,月工资35元。有次深夜下班回家,正逢下雨,路上溜滑,,他穿着雨衣独自在河埂上走着,不小心滑倒在地,无法爬起来,躺了好一阵,遇到过路人才将他拉起。后来,金马公社分成三个街道办事处,他又被分配到居委会任副主任。到了文革初期,他因反映治安主任的作风不正,遭到打击报复,便不得不离开了居委会了。几十年来,他就是这样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先后干了六年街道工作,又干了六年居委会的工作,其余时间就在不断地申诉。请想想看,一个没有了双臂的人,孤立无援,处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这是需要何等坚强的意志呀!
生活像泥河一样流着,各种辛酸苦辣都尝尽了。到了1979年,错划右派得到了改正,他又找军区反映自己的要求,甚至到北京去上访,但都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一直到198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两年以后,军区干部部才派员为他落实生活待遇政策,改办退休手续,从此每月领到98元生活费,但过去的工资不补,复员费也不退,还要保证不要求住房。到1983年他才改为离休。1996年当他71岁时,当地区政府按照居民特困户的待遇才分给他42平米两室一厅的宿舍。
他真是经过“烈火焚烧”,“千锤万击”啊!当他落实政策以后,许多老朋友、老同学都为他庆幸:他终于活过来了。有的来信说:“你长期申诉,终于有了结果,你那坚忍不拔的毅力令我感动。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
历史在沉思
故事说到这里该结束了。但梅台加的遭遇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教训呢?
他的冤案不就是被一个十六岁的女学生在被逼时咬了一口吗?这本就不难解决,况且反反复复做了三次审查结论,为什么直到33年后才得到彻底平反呢?一个人又有几个33年呢?他的一生就这样冤里冤枉断送了。设想,如果他不遭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他肯定能够为国家作出很大的贡献,结果为什么他竟人毁家贫,落得个报国无门?
其实,梅台加的故事并不是孤立的,这不过是中国千千万万个不幸故事中的一个,还有好多人在无声无息中就死去,我们并不知道哩。这不都是极左路线不把人当人所害的么?《共产党宣言》曾经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一个人如果得不到自由发展,那么整个社会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没有了。这个社会能够前进吗?国家要真正做到政通人和,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有可能吗?抚今思昔,痛定思痛,如果我们不以史为鉴,国家再不屏弃这种无法无天、暗无天日的状况,再不靠民主、道德与法治来治理,那这样惨痛的历史教训就难免不再重演了。警惕啊!为了人的尊严,也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千万不能忘记过去了,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啊!
2003/05/28收到
《生命的赞歌》 珠海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系《世纪人文丛》之一 。
作者:梅台加;责任编辑:雷良波 ,书号:ISBN7-80607-677-81/270
只印了一次,共二千册。定价人民币十四元。珠海出版社的地址:珠海香州银桦村47栋A座二层。邮编:519001。如要购买,可直接与该社联系。